2021年1-9月,拜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7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帮助占65.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占29.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占2.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占2.4%。
拜城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