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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机关日常业务指南清单
中医药管理科业务办事指引清单

科  室:中医药管理科

负责人:齐洪喜

电  话:23861162,23861506

位  置:市卫健委办公楼401、402

  

业务事项一

事项名称: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

办事流程:当事人2019年6月30日前到县区卫健委登记备案(注:只需备案一次,以后都可参加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的考核)→按照省中医管理局指定的时间和网站报名→将报考材料提交县区卫健委→县区卫健委审核后提交市卫健委审核 →市卫健委审核后提交省卫健委审核→等候省卫健委通知参加考核。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信息确认表一份。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一份。

(3)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一份。

(5)《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考核推荐医师承诺书》(含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位推荐医师各一套。

(6)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诚信承诺书一份。

(7)考生系第一被推荐人的,需提供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三个证书的原件,若推荐医师无职称,则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

(8)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每张照片背面注上考生姓名,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格式: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大小不超过40k。

(9)截止2017年7月1日前,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证明。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或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三个有一个即可,须交原件,不要复印件)一份,或者《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交办事人所在的县区卫健委。

联系电话:23861162

联系人: 李  洋  齐洪喜

 

业务事项二

事项名称:投诉中医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1.当事人投诉县区中医院、一级中医医院、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的,请到管辖被投诉机构的县区卫健委投诉。

2.当事人投诉市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的,请先到市卫健委信访办公室登记→信访办公室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转交中医药管理科处理→中医药管理科向当事人介绍处理医疗纠纷的政策法规,由当事人决定是否继续要求申请行政调解→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

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

口头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联系电话:23861162

联系人: 李  洋  齐洪喜

 

业务事项三:

事项名称: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

办理流程:当事人将医师定期考核的资料提交所在单位业务管理部门→所在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将当事人的资料提交市卫健委指定的考核机构→考核机构按照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考核→考核机构到市卫健委为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件复印件。

(3)《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或《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4)良好行为记录材料。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省辖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或奖励,获得市级或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发明专利、科技成果。

联系电话:23861162

联系人: 李  洋   齐洪喜

 

务事项四

事项名称: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

办理流程:当事人将本人本年度内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或县区卫健委进行初审→市卫健委进行终审→为合格者办理合格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年度内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2.年度内获得的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

3.年度内获得的学分证书;

5.年内进修证明;

6.年度内获得的其它学分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23861506

联系人: 白  洁  齐洪喜

 

业务事项五

事项名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老办法)综合笔试

办理流程:

当事人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所在单位或县区卫健委审核并汇总报市卫健委→市卫健委审核后报省卫健委→省卫健委审核并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试→为合格人员办理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

2.一级或二级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23861506

联系人: 白  洁  齐洪喜